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降低市场成本,经研究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从年8月1日起,调整下列收费项目的收费:
一、暂免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上市公司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的优惠*策,将延长执行至年12月31日(含)。优先股也据此执行。
二、债券现券交易收费标准统一为成交金额的0.%(双向),最高不超过元/笔。
本通知自年8月1日起实施。本所其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一览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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