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处罚决定书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以协议形式对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市场进行划分,并变更、固定醋酸氟轻松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垄断协议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天药股份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9万元、处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47万元的行*处罚,以上罚没款合计.26万元。
天药股份称,醋酸氟轻松原料药产品年销售收入为万元,占年营业收入比例约为0.32%;年销售收入为万元,占年营业收入比例约为0.39%。目前,天药股份醋酸氟轻松原料药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正常。
上述罚没款金额已相应减少天药股份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万元。
本文源自: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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