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落实降费*策,降低直接融资成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经研究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自年1月1日起,下调本所主板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含存托凭证)上市费收费标准。具体调整如下:
一、下调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含存托凭证)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并暂免收取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上市公司股票(含存托凭证)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二、为支持科创企业发展,本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含存托凭证)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收费标准按主板调整后收费标准的50%确定,并暂免收取。
三、优先股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收费标准按上述同板块收费标准的80%确定,并适用上述暂免规定。
恢复收取上述暂免费用的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费收费标准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费收费标准表
业务
类别
上市板块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存托凭证
主板
上市初费
A、B股总股本(总份数)≤2亿的,7万元,暂免
2亿<总股本(总份数)≤4亿的,10万元,暂免
4亿<总股本(总份数)≤6亿的,12.5万元
6亿<总股本(总份数)≤8亿的,15万元
总股本(总份数)>8亿的,17.5万元
上市年费
上年末A、B股总股本(总份数)≤2亿的,2.5万元/年,暂免
2亿<总股本(总份数)≤4亿的,4万元/年,暂免
4亿<总股本(总份数)≤6亿的,5万元/年
6亿<总股本(总份数)≤8亿的,6万元/年
总股本(总份数)>8亿的,7.5万元/年
上市不足1年的,按实际上市月份计算,上市当月为1个月
科创板
上市初费
普通股总股本(总份数)≤2亿的,3.5万元,暂免
2亿<总股本(总份数)≤4亿的,5万元,暂免
4亿<总股本(总份数)≤6亿的,6.25万元,暂免
6亿<总股本(总份数)≤8亿的,7.5万元,暂免
总股本(总份数)>8亿的,8.75万元,暂免
上市年费
上年末普通股总股本(总份数)≤2亿的,1.25万元/年,暂免
2亿<总股本(总份数)≤4亿的,2万元/年,暂免
4亿<总股本(总份数)≤6亿的,2.5万元/年,暂免
6亿<总股本(总份数)≤8亿的,3万元/年,暂免
总股本(总份数)>8亿的,3.75万元/年,暂免
上市不足1年的,按实际上市月份计算,上市当月为1个月
注:优先股收费标准按表中同板块收费标准的80%确定,并适用相应暂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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