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一、拟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的说明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战略方向,公司拟变更公司中文名称、公司英文名称、证券简称及英文简称,具体如下:公司本次名称变更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二、拟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的原因说明年5月15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股”)与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科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京汉控股将其持有的共,,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奥园科星,年6月24日完成过户手续,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为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依托新的控股股东在品牌、管理和资源等方面优势,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将公司简称变更为“奥园美谷”。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突出企业特点。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可以更好地体现公司的战略和发展规划,促进公司经营及战略的融合与协同。本次变更名称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三、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战略布局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的事项。四、其他事项说明1、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2、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3、公司变更名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目前公司尚未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10月26日点击“阅读原文”查阅公告原文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