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消息来源于交易所公开披露,由和讯网智能公告整理。
年04月20日公告显示:
中钢天源()()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良好的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积极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回报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拟定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3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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