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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与子公司内斗白热化要求撤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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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购ST一卡易(,NQ)六年之后,恒宝股份(,SZ)正在寻找一份“后悔药”,想解除年与相关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让曾经的一卡易股东们退还股权转让款。

对此,恒宝股份给出的理由是:公司对一卡易彻底失去控制,业绩不能并表,严重侵害了申请人在《股份转让协议》中作为控股股东的合同权益,构成根本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对于这种诉求,一卡易原总经理于挺进表示不能理解,因为当年的《股份转让协议》中并没有股份回购和对*协议的相关内容。

于挺进认为,这是在挑战整个证券市场的“规则”,如果单方面宣布“失控”即可解除合同,那么以后股权转让类交易就不需要再设置对*条款了,“证券市场的股权交易还没有这么玩的”。

针对于挺进的说法,恒宝股份董秘表示:“他说的这些,都是仲裁庭上双方律师或代理人去对簿公堂,由法官(仲裁员)去判断的事情。我们相信司法。”

1月31日,一卡易于挺进团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延长审理期限通知》,透露了“关于恒宝股份与一卡易原股东1.66亿元仲裁案”的最新进展。上述《通知》显示,此案的审理期限将延长至0年1月6日。

那么,恒宝股份与一卡易“内斗”的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故事?恒宝股份最终又能否得到这份“后悔药”呢?

寻求“后悔药”是否合理?

年5月,恒宝股份披露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拟从深圳市万卡德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卡德)、于挺进、蒙重安、皮强等股东手中以1.53亿元的价格收购一卡易51%的股份。

图片来源:《股份转让协议》截图

据了解,一卡易主要经营基于云计算的SaaS模式的会员管理系统软件的研发和销售。恒宝股份在《股份转让协议》中表示,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一卡易经营能力和服务能力,丰富恒宝股份业务体系,完善公司中小微商户服务产业布局。恒宝股份自年3月4日以来持有一卡易总股本的51.10%。

于挺进表示,万卡德此前是一卡易的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是他的妻子张宏博。由于此前新三板平台的相关要求以及恒宝股份方面的要求,万卡德已于年注销。

但在恒宝股份眼中,01年月以来,公司对一卡易开始逐渐失去控制。在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中,恒宝股份把张宏博、于挺进、蒙重安、皮强和一卡易公司分别列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被申请人。

恒宝股份表示,自01年月起,前四个被申请人屡次违反《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阻挠公司行使控股股东权利,排除公司对一卡易的合法监管,甚至不允许公司工作人员进入一卡易,致使公司对一卡易失控,业绩不能并表,合同目的完全落空。

具体来说,被申请人的行为包括:1、阻挠申请人增补董事。、擅自设立孙公司。3、擅自进行关联交易。4、干扰、阻挠申请人行使财务总监、董秘委派权。5、其他导致申请人对一卡易失控及不能并表的违法违规行为。

因此,恒宝股份认为,公司对一卡易彻底失去控制,业绩不能并表,严重侵害了公司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作为控股股东的合同权益,构成根本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及《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要求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并由被申请人返还股份转让款共计1.66亿元。

但在于挺进的眼中,恒宝股份的行为十分“荒谬”,上市公司不能以单方面宣布“失控”为由,要求解除已经实际生效多年的收购合同。

于挺进说:“如果你觉得不爽了,如果当时也约定了一些对*性的回购条款,你可以去触发这些条款,但是你不能够以自己单方面宣布‘失控’为由去解除合同,如果这个能够得到支持的话,那么所有的股权转让类交易就无需设置对*条款,购买方只要说‘失控了’,就能解除合同,整个证券市场的规则就被打穿了。”

“举个例子,一个人娶老婆,给了0万元彩礼,结婚6年生了俩孩子,然后他突然单方面宣布感情不和,想把孩子还回去,当没结这个婚,要回那0万元彩礼,这不搞笑吗?”于挺进说道。

恒宝股份董秘则表示,公司申请仲裁的缘由以及合理性,已经在相关公告中表达清楚了。针对于挺进的说法,恒宝股份董秘认为,这是大家对簿公堂的证词证言,对方在司法程序里正常提就好,要“依法办事”。

是否“失控”仍存争议

除了对“返还股份转让款”的要求的合理性存在争议,对于“恒宝股份是否失去了对一卡易的控制”,双方观点也并不一致。

于挺进认为,恒宝股份宣称的“失控”是没有一个专业的机构去认定的,它不像说营业许可证过期了,有一个非常清晰的判定,一个公司对它的子公司有没有控制,较难有一个(全面的)判断标准。

“举个例子,我们公司现在的绝大部分的钱都在它(恒宝股份)手里,董事会席位、股东会席位、总经理、法人、董事长、财务总监全是它们(的人),它说失控,我连反驳的机会都没有。”于挺进表示。

据了解,在年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一卡易曾被要求对治理结构进行相应调整:1、董事会变为7名董事组成,由恒宝股份提名4名董事,于挺进提名3名董事;、一卡易将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确保相关事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3、恒宝股份委派一名专业人员担任一卡易财务总监,同时委派一名专业人员担任一卡易董秘。

与此同时,上述协议还提到:目标公司(一卡易)仍由原经营团队负责具体日常经营事务,除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份转让协议》所规定的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由总经理批准和负责。

于挺进向记者出示《股份转让协议》图片来源:每经实习记者安宇飞摄

于挺进表示,一卡易已经做到了“股份转让”、“变更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等内容,倒是恒宝股份违反了“日常经营仍由原管理团队负责”的约定。

根据01年4月3日一卡易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罢免于挺进总经理的议案》以及《关于聘请柯长珺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议案或许可以被看作是01年4月0日一卡易召开的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衍生议案。而见证那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于“此次临时股东大会是否有效”给出了截然相反的意见。

两家律所给出了不同意见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因此,于挺进认为,自己被罢免总经理的议案是否有效,目前仍存争议。

对于上述于挺进的说法,恒宝股份董秘并不认同,她说:“关于是否失控,我们的判断依据,在我们的公告里都写的很清楚了。”

01年3月31日,恒宝股份发布的公告显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上述公告还称,鉴于公司已无法控制一卡易的财务管控和经营决策,无法正常行使股东权利并实施控制,公司对一卡易已实质失去控制。一卡易自01年1月1日开始不再纳入公司01年合并报表。

同一天(3月31日),恒宝股份还在对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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