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北大医药公告编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年1月14日上午10:00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年1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宋金松先生、任甄华先生、贾剑非女士、毛润先生、陶剑虹女士和靳景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其余董事出席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金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年度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开展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公司对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时间范围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前述预计时间及预计总金额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和市场情况,按照公允价格决定日常经营活动中关联交易的实际数量和金额。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金松、袁平东、任甄华、贾剑非、毛润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回避票5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